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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不按海绵城市设计的项目不许开工

房天下石家庄二手房网  2016-09-13 09:51:00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提要]对于未经海绵城市施工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石家庄市建设部门将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对于未经海绵城市施工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将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石家庄日前制定实施《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从立项、土地、规划、建设和运营等多方面,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了规范。全市各县(市、区)所有规划设计和建设项目,均适用该办法。

办法要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全面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对于具体的建设项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报批时,应提供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和指标核算情况表,上报市规划部门。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或规划设计方案文件中,应合理选择海绵设施类型及设施规模,包含海绵城市设计专题研究(包括设计原则、控制目标、设施布局、设施规模等),同时在设计图纸中应提供按照规划审批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完善的详细设计,未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初步设计或规划设计方案不能通过审查。

办法明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按照国家、省、市的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划设计导则,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设计导则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批复)意见的,由建设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行备案。未经海绵城市施工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建设部门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责任编辑/yinc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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